药品招标:一个都不满意
8月14日,《人民日报》报道称,因价格等因素,不少内地人开始到中国香港购买药品,原因是“内地香港的同种药品差价上万元”。《人民日报》援引相关专家的话称,内地“以药养医”的现状推高了药价。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会长崔俊明认为,内地的药店或医院普遍会有药品加价,以及有明里暗里给医生的佣金,这些最终都要折入药价。
药价虚高,国家也在尝试转变药品招标采购制度,但是从地方探索试点,再到全国性推广已经约20年,如今却落得“各方都不满意”的境地。
消息称,上海市医保药品招标拟采用新办法。8月1日,上海市招标办举行了《关于本市医保药品试行“带量采购”的实施方案》研讨会,就新办法草案交换意见。按照计划,9月将下发通知,发布招标采购文件、公告;10月至11月将接受原研药、仿制药投标,确定“带量采购”企业及品种,签订合同;12月公布并执行第一轮“带量采购”企业及品种。
试行带量采购
在今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前部长陈竺就曾强调,在药品招标方面将探索在省级集中采购工作基础上由管理部门进一步与企业进行带量采购,以进一步压缩药品流通环节水分。截至目前,河南省已在5月底前全面启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带量采购工作,而江苏省也已公布2013年部分基药品种带量采购中标品种。
从上述研讨会传出的消息称,带量采购要求周期原则上为半年,下半年或近三个月的药品招标数量根据前半年的药品销售量决定,浮动范围控制在增长15%以内,主要目的是以此控制医保药品采购数量,保证廉价药品的绝对数值。
为此,对于原研药和仿制药的招标产生了分歧。按照上述研讨会上公布的方案,采购品种分为原研药和仿制药两种。其中,原研药药价降幅大于10%的均纳入带量采购,小于10%的取降幅最大的两个品种实行带量采购;仿制药则通过竞价投标方式开展,在质量保证前提下,价低者中标,未中标仿制药不予采购。也就是说,原研药降价10%即可纳入带量采购,小于10%的取降幅最大的两个品种。仿制药则需要通过激烈竞价,取价格最低的一两家。
不少药企认为,招标办法并未公平对待。因为原研药本来就有优势,且占据价格优势,并因企业数量少而拥有极大的中标率,但仿制药企业多,需要竞争上位,最低价获胜。在药企看来,一旦未中标,大量仿制药企业会逐渐失去上海市场,仿制药企业的利润会压得更低。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表示,药品招标制度的降价成效非常小,它的影响只会是短期的小微降幅,中长期影响不大。药品招标制度解决不了本质问题,反而会导致新的问题,这次企业的反对声正是新问题。
招标存争议
作为国内最早开展药品集中采购的省份,广东省最新推动的药品招标改革,再次聚焦视线。前不久,广东省率先推出药品招标新规草案,亦投入多种举措压药价,包括通过网上竞价、量价挂钩等措施降低药品价格。但亦遭到多家中国企业的质疑。
相关人士指出,一条完整的药品流通供应链,从企业生产到医生处方,涉及环节众多,需要各环节共同阳光化。即便招标采购降低了药价,也不意味着医疗费用一定会降低。在此前召开的广东药品招标研讨会上,有医药界代表就提出,从整体要求来看,最核心的是广东应取消在线竞价和最低价中标;如果搞在线竞价,每个医药企业在不远的将来都可能倒闭;如果执行广东模式,很多医药企业参与招标就意味着死亡。
“带量采购,也就是约定具体药品采购的数量,外界质疑这是在以量谈价。”北大纵横管理咨询集团医药合伙人史立臣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其中涉及到三个问题,一是数量能否达到企业让利的条件;二是大型药企有全国价格体系,如果为了获得上海的采购而降价,那么其他地方的价格怎么定;三是企业开发生产药品,这种药品处于上升期,如果将价格体系打穿,除非不将药品价格透露出来,否则就没法做。
“这套采购机制下,价格被压低,而且量又没法保证,企业很可能不再生产这种产品,结果药价更高,给企业、消费者带来损害。”史立臣表示,对于原研药和仿制药不同采购机制的做法,被认为更多地照顾了外资药企。中国原研药很少,多数为国外引进。有些原研药已经四五十年了,却依然享受原研药的优惠,国内很多做仿制药的企业,也有自己的专利,从效果来看,原研药并不一定比现在的仿制药效果好。
何去何从
被异化的政策,核心是难以平衡的各方利益。
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廖新波此前公开表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改革,实质是对各方利益的调配。
那么,药品集中招标何去何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方向是正确的。”多位医药界人士认为,但是,目前被异化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没有前途。而一旦废除药品集中招投标制度后怎么办?相关媒体报道称,各地要么自行探索,比如重庆和广东先后推出药交所,要么对现行政策修补沿用。
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唐钧则认为,医改的最大障碍是药厂、医院,还有得到好处的政府主管部门官员,谁都不愿放弃既得利益。而他们在医改中拥有强大话语权和影响力。
正略钧策管理咨询合伙人黄海龙告诉《国际金融报》记者,药品招标是个漫长的过程,有的企业中标之后,成本上涨,发现生产无法盈利甚至亏损,自然也就弃标。药品虚高的问题,从利益分成上来说,生产企业获取的只是微利,价格是在流通环节中推涨的,如果不从制度上入手,很难改变这一局面。